问:为贯彻实施《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许可法》,我委对省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现行无效的128件处所性律例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,正在清理过程中,有以下两个问题把握不准,特向你委请示:《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十六条,“处所性律例能够正在法令、行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畴内,对实施该行政许可做出具体。”“律例、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做出的具体,不得增设行政许可;……”实践中,对该条的“增设行政许可”的概念,我们把握不准,对正在什么环境部属增设行政许可,发生了分歧的理解。上位法设定了某一行政许可事项,处所性律例正在此根本上设定了取这一事项相关的许可事项(但属统一审批从体),能否属于增设许可?例如,国务院《食盐加碘消弭碘缺乏风险办理条例》,运营碘盐批发要经省级盐业从管机构审批;国务院《食盐专营法子》,据此,省食盐加碘消弭碘缺乏风险办理条例,运营碘盐批发和零售营业都要经盐业从管机构审批,别离取得碘盐批发许可证和零售许可证。这里的碘盐零售许可证能否属于对上位法的增设了行政许可?又如,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野活泼物保》,驯养繁衍国度沉点野活泼物该当取得许可证,而省实施〈野活泼物保〉法子驯养繁衍国度沉点野活泼物、省级沉点野活泼物和非沉点野活泼物(指无益的或者有主要经济、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活泼物)都要取得许可证,这能否属增设了行政许可?《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,“行政机关能够按照法令、行规的,对间接关系公共平安、人身健康、生命财富平安的主要设备、设备进行按期查验。”对于这个,我们能否能够如许理解:处所性律例不只不得对除法令、行规以外的“间接关系公共平安、人身健康、生命财富平安的主要设备、设备”设定年检,并且对其他的任何事项都不得设定年检?实践中,我省制定的多个处所性律例中都相关于对已颁布的相关许可证、或者相关机构等进行按期查验的,如省电信条例对电信运营许可行年检轨制,省计量监视办理条例,计量检定机构、计量办事机构等机构要按照接管年度审核。这类能否取《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二条的不相符?特此请示,(某省常委会法制工做委员会 2004年5月21日)《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十六条第二款:“处所性律例能够正在法令、行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畴内,对实施该行政许可做出具体。”第四款:“律例、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做出具体,不得增设行政许可;对行政许可前提做出的具体,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前提。”因而,处所性律例正在做具体时,只能正在法令、法式等做具体。处所性律例正在做具体时,超出法令、行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,设定相关的行政许可,包罗来函所例举的环境,属于增设了行政许可。《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:“行政机关按照法令、行规的,对间接关系公共平安、人身健康、生命财富平安的主要设备、设备进行按期查验。对查验及格的,行政机关该当发给响应的证件。”因而,只要法令、行规能够按期查验(年检),处所性律例不得按期查验(年检)。(2004年6月15日)。